第36章 吃仙鸡 白酒初熟,黄鸡正肥
三只黄鼠狼与胡峰静静地躺在地面上, 将整间昏暗的鸡舍衬托得十分诡异。
若说鸡舍有黄鼠狼再正常不过,但眼前这幅光景到时叫人有些汗毛倒竖了。
“谢大人?”
沈雁回打开身上的竹箱,走到谢婴跟前。
“嗯。”
谢婴伸手从竹箱中拿了纸笔, 蘸了蘸墨条, “本官记。”
“多谢。”
沈雁回将竹箱递给谢婴,自己套上手衣,蹲到胡峰的尸体跟前。
“怀风兄,你来记?”
张伟站在身边,眼里露出的惊讶之色,瞠目结舌道, “仵作验尸, 如何能让县令亲自记录。本官带了书吏一名, 怀风兄让他来记即可。”
他怎么从未见过这样式的?
从前他也不是没见过周仵作验尸, 那周仵作是会带上一名小徒弟,或是由衙门里的书吏来记,哪有让县令大人直接上手的?
更何况, 怎么还让怀风兄当了人形树枝,连竹箱都挂他肩上了!
哦,是怀风兄自己挂的。
怪哉!
那书吏听了张伟的话,从二人身后走上前来, 与谢婴行了个礼后, 便要伸手去拿谢婴手上的笔。
谢婴后退一步, 快步走到蹲着的沈雁回身边,哪里有半点让出笔墨的意思。
“不必了, 这是青云县的传统。”
张伟一个踉跄,更加目瞪口呆。
“本官怎么从未听闻青云县有这样的传统?”
青云县前任县令吴大人,据说他有时连案发现场都懒得去瞧一眼, 更别说给仵作当书吏了。
“本官刚刚施行的传统。”
“......”
“敢问易达兄,死者的年龄是?”
“噢噢噢......”
张伟正了正身形,清了清嗓子道,“年三十五。”
话毕,谢婴那边飞速记下,边记边念,“死者胡峰,男性,年三十五。”
动作熟稔到张伟怀疑他以前当过仵作。
沈雁回首先翻动尸体的脑袋,在他的发间摩挲片刻,而后拨开他的头发。
“他的头发,有些湿......”
沈雁回看了一眼周围,抬眼对上张伟,“敢问张大人,这两日铜锣县有下过雨吗?”
“并未,秋阳高照,五谷丰登。”
张伟眼瞧着沈雁回戴着手衣将尸体的头部摸来摸去,而他站的位置,这样瞧过去,恰巧像胡峰睁着眼瞪他。
他后退好几步,连眉毛都皱成了一团。
这沈姑娘胆子可真大啊。
“死者已经死亡超过十二个时辰了,按照尸斑与尸僵来看,应是死于前日未时以后。”
沈雁回叹了一口气。这人竟从前天开始,就一直躺在这鸡舍里,从昨日卯初时刻才被人发现,着实有些可怜。
“记,死者卤门处有血肿,额上有约一寸出血伤口。眼睁并突,口、鼻、耳处无异物,舌无抵齿......口唇处,有些发紫且有水沫。”
沈雁回心中一凛。中毒?窒息?还是说,是因外物击打头部造成的突发性脑溢血,导致口鼻处有脑积液。
“剪子。”
“给。”
谢婴很快从他挎着的竹箱里找到剪子递给沈雁回。
胡峰的衣服穿得很多,里三层,外三层,且用腰带扎得很紧。沈雁回先验正前方,暂不愿翻动尸体,只好像上回那样用剪子剪开他的衣物。
这次没有血迹将衣物与皮肤黏连,沈雁回除衣物的速度更加快。
面对赤裸的尸体,她的眉头都不曾眨一下。
“是要全部给他脱光吗?周仵作之前也不曾......”
张伟看着这个约莫十七岁的姑娘,到底是怎么能做到面对这样的光景,面不改色的。
他话都未说完,尸体已全部裸露在衆人面前。
莫说张伟吃惊,连一旁的衙役与书吏瞧了,都在心里直呼——牛牛牛。
“那说明他验尸并不严谨。若是有死者玉/茎、臀处、谷道有挫伤,或是遇到些侵犯的案子,都不验吗?”
虎狼之词!
张伟干瞪着眼说不出话,一旁的衙役更是掏了掏自己的耳朵。
如何虎狼之词竟出自这么年轻的女子之口!
沈雁回看完尸体前面,仔细检查他的四肢,而后翻身。
“记,死者胸腹部、背部、腰脊处、四肢,并无外伤,手足甲处无紫黑......敢问张大人,死者的家人还未回来吗?”
“方才本官说了,她的妻子赵如意给酒楼送家禽去了,并不得空。”
张伟一边回答一边啧了好几声。
“她知晓有仵作会来验尸吗?”
“知晓。”
“那若民女眼下将尸体剖开,他的妻子可同意?”
沈雁回瞧了。
眼前之人,身材纤瘦,四肢细长,唯独这肚子有些大。
她按了按肚子,忽然有了个念头。
“这......”
张伟面露无奈之色,沈雁回眼下所做之事对他的冲击极大。
他揉了揉眉心道,“赵如意原先说,只要能找出杀害她丈夫的凶手,就全交给本官做主。所以,你剖吧。”
“行......谢大人,刀。”
剖尸。
原先仵作验尸,验得大多都是刀具所致的外伤,并不需要剖尸,张伟当县令的时间并不久,他是不曾见过的。
“呕......”
一旁的书吏忍不住捂嘴作呕吐状。
他毕竟见过不少尸体,死状惨烈的也见过,面对尸体时,能做到面不改色,已经不错了。
可眼下生生剖尸,那当真没见过。
沈雁回的刀被她磨得很锋利,只轻轻一滑,就能很快见到里面的肠子。
“呕......”
莫说那几个衙役,连张伟都不敢正眼去瞧,忍不住呕吐。
他说来说去,也只是一介书生。
鸡都没杀过,如何能见人硬生生剖开人的肚子?
本来这鸡舍里就臭,叫人忍不住犯恶心。
眼下的场景,铜锣县衆人更是无人能忍受。
张伟靠在牆角根处,将一早吃的馒头配炙鸡皮,吐了个精光。
“易达兄若是实在难受,就出去透透风吧,本官与沈仵作在这里就行。届时,你可直接查看本官的记录。”
谢婴面不改色,站在沈雁回一旁,瞥了张伟一眼。
“嗯,谢大人说得对。”
沈雁回连头都不曾抬一下,“张大人您不舒服就先出去吧,这般场景,确实非常人能忍受。”
张伟扶着牆根,大口喘着气。这一大口,就又将鸡舍里的恶臭味给吸了个遍。
“呕......”
哗啦哗啦。
“本官,本官......”
张伟接过手巾擦了一把嘴,又抹了一把被逼出的生理性眼泪,“本官可以忍受......呕。”
哗啦哗啦。
张伟站直了身子,大吸了一口气,努力告诫自己区区臭味,无视即可。
心中无臭,便是不臭。
他身为一县父母官,将邻县的县太爷与仵作请过来帮忙,本就是在求人。
眼下死的是他们铜锣县的人,旁人都能做到面不改色,他如何能退缩!
无碍,一点都无碍。
不臭,一点都不臭。
呕......
张伟涨红了眼,“沈姑娘,请继续吧。”
“好,银针。”
“记,银针刺喉管、胃肠处并无发黑......肺大,且与胃剖开后,有积水。”
“针线。”
“给。”
沈雁回将尸体的肚子一针一阵缝上,随后站起身来,摘掉手衣。
她叹了一口气。
“谢大人、张大人,胡峰应是死于,溺毙。”
“溺毙?”
别说是谢婴,在场所有人都大吃一惊。
人在鸡舍,如何能溺毙?
他们四处检查了一番,能装水的,也只有喂鸡的食槽。
那条两个手掌宽的食槽,也淹不死人吧?
“很明显,这儿不是他的死亡地点。”
沈雁回用衙役打来的清水洗手,“胡峰是被人抛尸在此处......还有,民女方才验了那三只黄鼠狼的死因,是死于中毒。”
“这......”
张伟一时间哪能摸得着头脑。
人莫名其妙地死在了自家鸡舍里,却说是溺毙。
身旁有三只死了的黄鼠狼,还是中毒死?
这这这,这如何查起?
“将胡峰的尸身抬出来吧,里面不是个安息的好地方。”
待衆人走出鸡舍,已是正午时分。
“张大人,这个给您。”
沈雁回将包成一团的手巾,递给了张伟。
“这是什么?”
怎么忽然要赠他手巾了?女子赠他手巾,莫不是......
沈姑娘,确实厉害,相貌也好,值得他欣赏。
张伟的耳尖红了。
“里头有胡峰头发里夹着的东西。”
张伟差点没把手巾给丢飞出去!
“咳......”
张伟大声咳嗽,遏制自己将丢掉手巾的欲望,颤颤巍巍地一层又一层地翻开手巾,“是,是什么啊。”
“是扁豆花瓣。”
白色手巾包裹住的,是一片紫色的扁豆花瓣。
“李毛,收好,许是怎么关键证物。”
张伟立刻将手巾包好,扔给了一旁的衙役。
“是!”
几人在鸡舍门口谈话间,赵如意回来了。
她将装了巨大鸡笼的板车拉倒一边,用衣袖抹了一把额间渗出的汗。
“敢问张大人,民妇丈夫的死因查到了吗?”
赵如意穿了藕色交领袄子,盘了同色包髻,簪蚌珠簪两支,胳膊上束了攀膊,朝着张伟行了个礼。
她长得比较丰满,往张伟身边一站,块头竟是比他还要壮上三分。
脸大圆眼,挺鼻薄唇,眉心处长了一颗棕痣,眉骨与鼻梁的交际处有几道横纹。
岁月并不败美人,她很漂亮。
“沈仵作说,应是溺毙。”
“溺毙。”
听到这话,赵如意抿了抿唇,缓缓道,“那民妇眼下,能将我们家胡峰,接出来了吗?”
“请便。”
丈夫死了,倒是察觉不到赵如意的悲伤。
“恰逢秋日,扁豆花绽开之际,我家小妹要我给她带几串扁豆花把玩。”
待赵如意走过沈雁回的身边,她浅浅一笑,“小妹顽皮,请问赵姨家种扁豆了嘛,我斗胆为小妹讨要几串,实在愧疚。”
“没有。”
赵如意怔了怔,转身看她,“我与我们家胡峰,都不喜欢吃扁豆......姑娘去别家瞧瞧吧。”
阳光正好,铜锣县的几位却是面色个个惨白。
吐了一地,已是胃里空空。
“谢大人,我们去吃饭吧,好饿。”
沈雁回洗干淨她的剪子刀具,用布擦干后重新放回竹箱。只是这竹箱倒是一直在谢婴的身上背着,没有要还给她的意思。
有人帮着背竹箱,那不要白不要。
“想吃什么?”
“那自然是,黄金鸡,又香又流汁的黄金鸡。”
沈雁回在谢婴的面前比划着鸡的大小,引得包上坠着的银铃叮当作响。
“好。”
“‘黄金鸡’确实为本县的名菜,不如由本官带怀风兄与沈姑娘去吧,也算是本官为你们接风洗尘。”
张伟非常热情好客。
“黄金鸡”作为铜锣县的特色菜,自然是需要拿出来好好招待一番来客。更何况方才二人,一人验尸,一人记录,实在是帮了他大忙。
“易达兄不必客气,一会我们用完饭便回青云县了。”
谢婴抱着双臂,淡淡道。
“不多留一会儿吗?铜锣县青山绿水,景色宜人,适合采风。且此案诡异,还未......”
“破案,是易达兄的事。”
谢婴说得也极有道理,他们俩只是被邀请来验尸,并不用参与整件案子的侦破。眼下尸体已验,也是时候回去了。
“谢大人,我们帮帮张大人吧,反正眼下青云县也没案子。”
沈雁回的同理心又犯了。
作为一名法医,无法做到对死者置之不理。何况她方才验尸所得,这胡峰很明显是死于他杀。
“不去摆你的小食摊了?”
谢婴挑了挑眉。
“试试吧,这两天实在破不了这案子,我们就回去,好不好?”
“好。”
谢婴挎着竹箱跟在沈雁回一边。
“那本官就为怀风兄与沈姑娘带路,且随我来吧,本官带你们去本县做黄金鸡最有名的酒楼吃鸡!”
张伟抖了抖衣袖,将头一昂,也是时候轮到他来表现了。
鸡舍离街上有些远,方才他们也未驾车前来,眼下只能步行前去。
“你方才说.....就与本官去的。”
“哎呀,张大人客气嘛,肯定是免费的。谢大人,我这不是替你省钱嘛。”
沈雁回眼睛一眨,怎么从这语气中听出了几分怪味。
什么味呢。
“本官并不缺那几只‘黄金鸡’的钱。”
“那晚些,我们俩去吃宵夜,听说铜锣县的夜市非常好玩,到时候我们肯定不与张大人同去。”
“好。”
走在前面的张伟就听着耳畔处传来嘀嘀咕咕的窃窃私语。
什么“不与张大人同去”?
他张伟不好吗!
仙鸡楼。
这是铜锣县最好的酒楼。
自从张伟任职铜锣县县令,就爱上了吃鸡。县里的每一家做/鸡的铺子,他都吃了个遍。
直到他吃到了这家。
那时候的仙鸡楼还不叫这个名字,是一家名不见经传的小食肆。
可张大人一去,一吃,认为这简直就是他吃鸡以来,吃到过最好吃的鸡!
紧接着他提了一幅字——此乃仙鸡也。
县太爷前来吃鸡,又给提字,这不是活生生的招牌?
自那以后,这家食肆开始日日客满,更有外来游客专门来吃他家的鸡。
于是小食肆成了“仙鸡楼”,也成了铜锣县最好的酒楼。
“竟还有这样的故事呢。”
沈雁回喝了一口茶,凑到谢婴身边,悄悄耳语。
“谢大人,若是以后我的小饭馆开张,你也给提一个,你就说我的小饭馆,‘此乃仙饭也’。”
“投机取巧。”
温热的呼吸扑在谢婴的耳畔,引得他眼睫微颤。
“如何就是投机取巧了,难道我做的饭不好吃吗?”
沈雁回狠狠地喝了一口茶,“那日后谢大人别来吃了,反正不好吃。”
“好吃......要簪花小楷还是瘦金?”
“真写啊,我开玩笑的。”
沈雁回杏眼一眯,“不过谢大人当真要写,到时候小饭馆开张,就帮我写块匾额吧,我的字不好看,叫人写又贵......主要是,我觉得谢大人的字写得很好看,龙飞凤舞,行云流水,颇有‘颜柳’的味道。”
沈雁回好像有些摸着门道了。
谢婴,需......
哄。
“行,本官替你写。”
请问有人在意他吗?
张伟在一旁当了个透明人。
这不是他管辖的县?
不是他带来吃鸡的吗?
无人在意他。
“咳。”
张伟轻咳了一声,“怀风兄,沈姑娘,你们瞧瞧还用些什么吗?这儿除了黄金鸡,还有桶子鸡、肉脯鸡、小鸡二色莲子羹、鸡签.......”
他报菜名似的说了一堆鸡的各种做法,铜锣县当真是有名的鸡县。
“全凭易达兄做主。”
可终于轮到他做主了!
张伟大手一挥,“小二,本官方才所说之鸡,全上!”
“得嘞!”
先上的是鸡签,被炸得金黄酥脆,油香四溢,算是一道开胃小菜。
紧接着装在盘中的,便是响当当的黄金鸡。
想要黄金鸡的味道好,最关键的是要挑选一只好鸡。此鸡需皮薄油少,肉质结实,且恰好三斤最为妙。
届时宰杀除髒,用加了麻油与盐的开水烫鸡,再重新备一锅水,半开未开时下鸡,加葱姜、花椒煮上一刻后,再焖上二刻。
将熟鸡捞起,斩件装盘,配以原汤作蘸料,再搭清甜米酒同饮。
沈雁回与谢婴用筷子夹了一块,尝了一口。
鲜香皆备,滑嫩多汁,饱含麻油与花椒的香气。此刻,再蘸一口原汤作尝试,充分体会它的——我蘸我自己。
“怪不得张大人能赞叹出‘此乃仙鸡也’,确实仙鸡。”
沈雁回一连尝了多块,黄金鸡真是鸡如其名。
“自然。”
张伟感受到自己被认可,饮了一口米酒,“此情此景,就如当年李太白体验到的‘白酒初熟,黄鸡正肥’......来来来,怀风兄,沈姑娘,本官敬你们一杯,多谢你们肯赏脸前来本县协助本官破案!”
“能喝吗?”
谢婴看了一眼沈雁回的酒杯。“能喝,米酒而已,不醉人。”
沈雁回端起酒杯大饮一口。
好甜!
酒过二巡,他们就被鸡给包围了。
张伟当真是阔气,仙鸡楼所有的鸡都被他点了一遍。桶子鸡肉肥嫩,肉脯鸡尝起来有嚼劲,那小鸡二色莲子羹,虽然名字有些黑暗,但汤羹尝起来鲜甜,一点儿都不油腻......
沈雁回觉得这趟铜锣县当真是来得值当。
届时,她去请教请教几道鸡的做法,等回了青云县试试。
张伟酣畅举杯,吃上两盅酒,已是满脸红霞。
“谢大人,真有人喝米酒都醉啊。”
沈雁回嚼着鸡签,瞧唱戏似的瞧张伟一人举杯放下,举杯再放下的自得其乐。
“铜锣县在他的管辖下一直民生安定,如今出了个怪异的案子。你别瞧他这样,其实他心里难受着呢......你也少喝些,米酒虽甜,但易上脸。”
谢婴用手指敲了敲沈雁回的杯壁。
“谢大人就是谢大人,总能一下子看清他人的内心。”
沈雁回放下米酒,改饮清茶,“依谢大人所说,这张大人,虽然爱吃,但应是一名好官。”
“对。”
谢婴勾了勾唇角,给沈雁回撕了一只鸡腿,放进她的碗中,“大雍确实需要他这样的人。”
与民同乐,爱民如子的好官。
在张伟来铜锣县之前,这儿的黄金鸡,可没有眼下这么出名。
一个贫困的养鸡小县,能变成五谷丰登,小有名气的县。
当真以为靠的是“此乃仙鸡也”?
“方才我见送鸡来的是赵娘子,仙鸡楼的鸡,不应都是胡峰来送吗?话说回来,我这两天怎么都没见到胡峰?”
二人攀谈吃鸡间,邻座几人酒酣正浓,唠起事来。
“哎呀,你不知道吗?”
一人凑到菜前,悄声说道,“胡峰死了。”
“啊?如何就死了?我前日才见他到拉着板车送鸡,人精神得很,好端端的,如何就死了?怎么死的啊。”
“不知道啊,也是件怪事。”
那人饮了一口酒,夹了一块鸡肉,还未进嘴,继续说道,“我觉得是被他那个徒弟杀的,谁不知道他那徒弟和他媳妇儿有一腿,就胡峰傻憨憨的,不信。定是偷/情时,叫胡峰给撞见了,一怒之下,给人杀了!”
“我看未必。”
另一人紧接着道,“定是他们家那黄大仙报複来了。不是说胡峰的祖上是供黄大仙的吗,全靠黄大仙的庇佑,胡峰家养鸡的生意才这么好。胡峰他不信这些,前阵子还掏了家里黄大仙的窝呢。”
“真掏啊?黄皮子报複心重得狠。”
“我说嘛这不是,听说胡峰尸体旁,就有黄皮子,定是遭报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