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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谢婴! 你这个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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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谢婴! 你这个骗子!

十二月末, 初雪。

这场雪下得并不大,还夹着细密的小雨,稀稀落落的, 轻盈且细腻, 落在江面上,很快便与江水融合在一起。

约莫下了一个多时辰,才在青石板上积起薄薄的一层。

“沈小娘子,今日下着雪还摆摊呢!”

有行人用一只手掌捂着脑袋,快步从码头边经过,脚踩在薄雪与雨水混杂的石板上, 发出轻微的咯吱细响。

“嗯, 摆最后一日, 一会儿我就回去了。陈大哥走慢些, 地上滑!”

沈雁回端起手中的茶壶,给自己倒了一杯梨汤暖暖手。

她今日穿得也多,如同沈锦书一样, 陈莲既让她穿鹅绒里衣,又要套棉袄,就连暖耳也是两日就缝好,让沈雁回戴起来。

在雪花飘扬的码头上, 除了露出的手有些冻, 她实则并不是很冷。

“嗨, 我媳妇儿叫我来买条花鲢来炖汤......你赶紧收拾收拾回家吧,这雪混着雨一时半刻也积不起多少, 一会儿化起来该很冷了。”

“好,提前祝陈大哥过年好!”

“你这闺女嘴就是甜,过年好!”

行人与沈雁回攀谈几句, 匆匆回家去了。

今日码头上的人并不多,回乡的早乘了船回去,归家的也在雪天躲在家里共享天伦之乐,沈雁回打算再摆半个时辰,便也归家,结束今年的摆摊。

由于下雪的缘由,她便没有让沈锦书跟过来,毕竟以她往日上蹿下跳的性格,指不定能在雪地上滑上一跤,摔一个屁股蹲。

好在她的小推车既能防雨,自然也能防雪。只不过呼呼的被风将轻飘飘的雪吹得倾斜,还是有不少雪夹着雨,洋洋洒洒的飘在她的鬓发间,被她坦然拂去。

鹅黄的袄裙在白茫茫的一片落雪中尤为明显,鬓角簪着的新鲜丹桂也被腊梅缠花替代。

美人拂雪。

小饭馆的一年的租金已付,如今那块铺子已是属于沈雁回的了。前阵子与谢婴在关扑上赢回的一些摆设家具,也已全然摆放进去。

待过了新年,她预备去东市淘上一淘,再添置些。眼下可不能去铺子里头买。临近新年,什么东西的价钱都蹭蹭往上蹿,随便买些东西,都是一顿大出血。

码头上的船没那么多,偶有一艘船在码头边停靠,也只是下来三三两两人。

这是摆的摊子比路人还多啊。

“雁雁姐姐,凤姐儿今日没来吗?”

顺姐儿被她爹拉着手,在沈雁回小食摊旁左瞧右瞧,都未见沈锦书的身影。

她像是个小毛球似的,穿着一件兔毛夹袄,头戴一顶毛茸茸的兜风帽。

“对啊,今日下雪,凤姐儿在家呢。”

沈雁回半弯下身子,摸了摸顺姐儿的脑袋,“顺姐儿有事找她嘛,让雁雁姐姐帮你说好吗?”

“好啊!阿爹,快给我罢!”

顺姐儿乖巧地眨了眨眼,接过她爹递过来的一只木匣,“过年了,我要随阿爹去阿娘老家去,不能一直看到凤姐儿了。这是我阿娘给我与凤姐儿做的磨喝乐,有两个呢。顺姐儿一个,凤姐儿一个,便代表着顺姐儿与凤姐儿是永永远远的好朋友,请雁雁姐姐帮忙带给凤姐儿吧!”

木匣里装着一只精美的磨喝乐,穿着一件色彩斑斓的华服。

身形小而精致,脸蛋圆圆,眉眼弯弯,满含笑意。她的手上还抓着一条小鱼儿,更显活泼可爱。

这憨态的小模样,不就是沈锦书本人吗?

这一只磨喝乐,除了脸蛋不一样,与顺姐儿手上的,如出一辙。

“好漂亮!”

沈雁回对这精致的磨喝乐大为惊奇,也替沈锦书代为感谢,“雁雁姐姐替凤姐儿谢谢顺姐儿,她一定会非常喜欢的。”

“这是我阿娘做的,我阿娘厉害吧!”

顺姐儿一脸骄傲,几乎要将小脑袋昂扬到天上去,“那雁雁姐姐,我与阿爹回家去了。祝雁雁姐姐新年好,雁雁姐姐一定要告诉凤姐儿,我会想她的,叫她一定要想我啊!等春日里,我们再一起玩!”

“一定,也祝顺姐儿新年好哦!”

沈雁回与顺姐儿做了告别,便将这只木匣子妥帖收好。

只是在这儿又呆了一会儿,便有其他的孩童纷纷来给沈雁回送东西。

应说是送给沈锦书的。

码头上的孩子,大多时候,船舱便是他们的家。青云县码头的停船并不都属于这儿,它们来自四面八方。

每到一个地方,孩童们便有机会交上新朋友。

按把平日里自己都舍不得吃的香糖果子都要送给沈锦书来看,她在码头上定是交了不少好朋友。

沈雁回知晓今日用饭的少,备的菜也少。待她在椅子上坐了一会,眼瞧着也没几个人,其他的小摊贩们也开始陆陆续续地走了。她便也收拾了碗碟,预备回家。

雪落在江面上,似是给上头笼了一层薄纱,朦朦胧胧。

飘飘落落的雪中,忽然有一艘船拨开薄纱,闯入沈雁回的视线。

既是还有人来,她便再等一会儿。若是有人行船路途遥远,饥寒交迫,在她这儿还能吃上一口热饭。

那是一艘小船,船身并不大,应载的客也不多。

待小船靠岸,放下板子,便有人从上艰难地下船。

说她艰难,是她还拉着一匹马的缘故。

那马似乎受不了外面的雪花,感觉周遭寒冷,嘶鸣一声便要转身回到船舱里去。

“胭脂!你这厮怕什么冷嘛。原先去漠北,你觉得热,眼下来了这儿,你又觉得冷了......再不出来,一会儿船家将你拐了,做成马肉火烧!”

此话一出,那匹名唤“胭脂”的马登时没了方才的倔强,乖巧地任凭这女子扯着缰绳,从船上下来。

船家:......

“胭脂,这儿当真是漂亮,与漠北不一样嘛。”

女子下了船,环顾了四周,仔细欣赏了一会,满意点了点头。

但她很快又皱起了眉头,“胭脂你饿不饿,我快饿死了。果然我还是坐不惯船,从漠北买的哈达饼一路上晕船全给吐光了,可惜了了......嗯?好香。”

女子使劲嗅了嗅鼻子,远远一张望,便瞧见了桂花树下的小食摊。

“胭脂,吃饭!”

她牵着她的马儿,兴冲冲地往沈雁回的小食摊走去。

“先喝碗梨汤吧。”

沈雁回见她似乎一路风尘仆仆,身上穿得单薄,便盛了一大碗梨汤,端了过去。

“好甜,好暖和。”

女子接过梨汤喝了一大口,转着又朝着她的马嘟囔,“胭脂,这儿好冷。咱们从漠北过来,也没准备什么御寒的衣裳,失策了。”

她一抬眼,沈雁回只觉得。

真漂亮啊。

凤眼修长,鼻高唇薄。

她竖着高马尾,额间垂着一根银链,身穿着一件白布红边的袄裙,腰间叮铃当啷地挂着一堆银饰与一只香包。

这副打扮,美则美矣,就是有些不太保暖。

“我这儿有件斗篷,若是娘子不嫌弃,您先披上。这样的小雨夹杂着雪,可冷。”

沈雁回从小推车下拿出一条月白色狐皮斗篷,递到女子跟前。

她自然是没有狐皮斗篷的。

这是谢婴的。

临近年末,县衙的琐碎之事便多了起来。乡里有不少的文书册子递上,都要给谢婴过目,最近的谢婴便很少来小食摊用饭。

当然,也不能叫他在县衙里可怜巴巴地吃冰糖肥肠。

陈莲给谢婴包了许多馄饨与饺子,叫明成下了给谢婴吃。

虽然大部分全叫明成给吃了。

谢婴的衣服,本不便借给他人穿,况且这是谢婴特地取了给沈雁回御寒用的。

可眼前的女子实在是穿得太少了。要是穿得这样单薄,在她小食摊上用完一顿饭,非冻成冰棍不可。

她知晓谢婴爱干淨。

但她还是好好琢磨琢磨如何才能不将白狐皮洗坏吧。

“多谢。”

女子接过这斗篷,先是一怔,又抖开仔细瞧一瞧,随后嗅了嗅,就是迟迟没有披上。

“娘子,这斗篷不髒。”

沈雁回眉心一皱。她好意将谢婴的斗篷借给她披,莫不是她还嫌弃上了?

“并不是。”

那女子莞尔一笑,上下打量了一番沈雁回,眼里露出几分狐疑,“这斗篷上好大一股壶柑的香味,还挺好闻的......这是小娘子你的斗篷吗?”

虽说这是谢婴的,但这好歹也是从沈雁回的小推车底下拿出来的。

沈雁回瞧了一眼这女子的眼神。

怎么一副似是她偷了谁的衣服似的!

虽然说她这样摆小食摊的,有一件毛色上乘的白狐皮斗篷,确实是有些奇怪。

但是,她瞧起来也不像是个扒手吧!

“是朋友借给我的......”

沈雁回心里头有些不是滋味,但还是张罗着给她炒菜,“娘子您瞧瞧要吃些什么?腊肠芋头、油焖虾子、酱炒茭白,还有鸭腿、蛋饺类,您选一选罢。”

“嗨,我不挑,你随便给我上些,我都能吃......”

她将那件狐皮斗篷往身上一披,又转身与她的那匹马攀谈,“胭脂,还是狐皮斗篷暖和啊。这料子,让我有些想起一年多前,我猎的几只白狐狸呢。你还记得嘛,是咱们一块猎的。”

她那匹马儿上前嗅了嗅她身上的斗篷,竟嘶鸣了几声,装模作样地点了点头。

不对劲,很不对劲。

沈雁回忽然觉得很不对劲。

凭借她多年的侦查本领,她怎么瞧着,这一人一马,认识这件白狐皮斗篷啊!

“好香!”

见一碗饭端上来,女子并不在意什么形象,很快便端起饭碗,拿着调羹大快朵颐,“胭脂,这儿的小摊子做的饭,味道都这般好,要不咱们留在这儿过年罢。”

胭脂也饿。

它注视着女子身上的饭,艰难地点了点头。

“它吃林檎吗?”

沈雁回的小推车抽屉里还摆着陈半瞎收摊前送给她的林檎。

“多谢......胭脂,你真有口福啊。”

女子捧过沈雁回递过来的林檎,徒手一掰,那林檎便立刻一分为二。她小心地喂马儿吃半只林檎,转身与沈雁回道,“我叫荆三娘,小娘子可唤我三娘。敢问小娘子芳名?”

虽说才坐在用饭便互报名字有些怪异,可眼瞧着面前之人的性格颇有江湖儿女的气势,她也不好不回应。

“沈雁回。”

荆三娘眼睫微颤。

“沈雁回?”

那剩下的半只林檎被她扔在一边,让马儿自己低头去吃。

她很快又仔仔细细地上下打量了沈雁回一眼。

“可是出自易安居士的‘云中谁寄锦书来,雁字回时,月满西楼。’中的‘雁回’二字?”

“是的。”

这是祖母思念祖父取的名字。

当年祖父远在军营,沈雁回那时恰巧呱呱坠地。

后来祖父再也没有回来。

沈锦书出生,沈长生取“锦书”二字,也是为作思念。

就这般猜出来了?

“沈小娘子,我瞧你年纪轻轻,便已经这样能干了。”

荆三娘歪着头瞧她,“像你这样厉害的小娘子,可有成亲?”

“还未。”

沈雁回知晓了,这人真有些自来熟。眼瞧着这声打扮,与她方才之话,大概她是漠北人。

听闻漠北的姑娘性格很好,非常豪爽。

“那可有意中人?”

“没,没有。”

她猜错了,这人是做媒婆的?

“没有吗?”

荆三娘摩挲着身上披着的白狐皮斗篷,“那这白狐皮斗篷,不是沈小娘子的意中人的吗?我观这斗篷大,应是男子所有。”

“朋友的。”

沈雁回炒茭白的手都有些不自在了。

“朋友......吗?”

荆三娘一手握着调羹,一手托着下巴,目不转睛地盯着沈雁回,“什么朋友这般重情义。这样一件白狐皮斗篷,若是放到市面上去卖,定是值千金。你的朋友便这样给你了?”

“不是,也没给我,届时我会还给他的。”

茭白遇到热油,散发出阵阵香气,“我只知狐皮价贵,没想到这件斗篷竟这般贵,我今日就还给他。”

这件白狐皮斗篷最近日日都由沈雁回出摊时披着,实在是保暖。彼时若要炒起菜来,她便收好了放在小推车的下边。

千金!

这要是从泥炉里蹦出个火星子,飞到上头,她可一点儿都赔不起。

“既是给你披的,你还给他作甚?”

荆三娘笑了笑,“情意可不止千金吶。”

沈雁回瞥了她一眼。

余光中,她忽然觉得荆三娘披着这件白狐皮斗篷的样子,有些眼熟。

“这是今日最后一些茭白了,我给三娘炒了,您一并吃吧。”

冬日的茭白鲜嫩,码头上随处可见有卖茭白的。用于油焖,用于酱烧,都滋味鲜美,油香中饱含着一股清甜。

“茭白,好东西。”

荆三娘夹了一块,放在嘴里细细咀嚼,“我的儿子就很喜欢吃茭白......如今想来,他到底是真的喜欢吃茭白呢,还是喜欢冬日里去泥塘里挖茭白跟那些摊贩去换瓜蒌呢。”

“三娘,您有儿子了?您看起来很年轻啊。”

她怎么瞧,都觉得荆三娘与舅母的年纪相差不了多少。

“是吗?”

荆三娘抚了抚自己的脸颊,“沈小娘子的嘴这般甜,我儿子都很大啦。”

“三娘您生冻疮了。”

沈雁回注意到了荆三娘的手,与她年轻的脸庞大相径庭。

她的手倒是有些粗糙,手指关节处俨然一片绛紫色。

“冻疮这东西,得过一次便反反複複,只要不甚注意,一到冬日里便会得,我都习惯了。”

“若是保暖得当,也能养好的。譬如三娘您方才说那瓜蒌,也有治冻疮之疗效。”

“这个我知晓,我儿以前就给我涂过,确实有效果。不过,我成日都在外头,风吹雨淋的,那也没什么办法。”

荆三娘说到这儿,登时眉飞色舞,“沈小娘子,你没有去过漠北吧,那儿可真漂亮。好大的草原,好多牛羊。在那边,你想怎么骑马便怎么骑马,想骑多久便骑多久,没有人会管你!”

“三娘去过很多地方吗?”

“那是自然。南海,漠北,高山,我都去,好畅快!”

说起这些东西,荆三娘便滔滔不绝地与沈雁回讲起了那些美丽的风光。

“三娘既是喜欢出去闯荡,怎么来我们青云县了。”

二人言谈举止间,沈雁回也被荆三娘所说的大好河山给吸引。

她心中想着,若是以后得空了,她也出去瞧瞧。

大雍疆域辽阔,小小青云县只是九牛一毛。

“找人吶。我初来乍到,对这青云县并不熟识,也并不知晓夜里去哪里歇脚,此番只能向沈小娘子打听打听......”

荆三娘眯起眼睛,微微一笑,“请问这儿的县衙怎么走?”

沈雁回握着锅铲的手一滞。

“三娘有冤情?”

“非也。”

荆三娘摇了摇头,塞了一口饭,一边咀嚼,一边继续攀谈,“不瞒沈小娘子,三娘我此番前来这青云县,是为投靠。”

“不知三娘与县衙里哪位差爷有亲?”

“非也。”

荆三娘继续摇了摇头,凑到沈雁回身边,悄声说道,“沈小娘子,我与你说,不是县衙里的差爷......”

“那便是找的明公子咯。”

沈雁回握紧了锅铲。

“嗨呀,不是的。”

荆三娘咬了一口鸭腿,几乎耳语,“是找你们青云县的县太爷。”

谢婴?

沈雁回几乎要捏碎这锅铲。

她长舒了一口气,仔细朝着荆三娘望去。

她长得很漂亮。

真的很漂亮。

媚眼含羞合,丹唇逐笑开。

说的便是荆三娘这样的美人罢。

“三娘找谢大人,是什么事啊?”

沈雁回扯出一抹笑容。

“也不是什么大事,左不过是一堆家事罢了。”

说起谢婴,荆三娘像是在攀谈一位故人,十分熟稔,“我初来乍到,没有地方去,只能去投靠他了。”

家事。

很好。

沈雁回使劲咽了咽口水。

“家事嘛......那三娘与谢大人,是什么关系?是姐弟?”

也没听说过谢婴有姐姐啊。

“这不方便说罢。”

荆三娘饮了一口梨汤,嘴角含着浅浅微笑,冲沈雁回眨了眨眼,“毕竟眼下我初来乍到,不愿将我与他的关系分说,若是传来传去,怕是影响不好。”

明成不是说谢婴从未娶亲?

这便是,从未娶亲......

沈雁回只觉得心中泛起一股莫名的酸楚,似是在上面压了一块大石头。

是谁日日过来说她的饭做的好吃。

是谁牵她的手,牵一日都不愿放开。

是谁将她小心抱起,在她耳畔说再给雁雁掷一百个。

谢婴,你这个骗子。

今日的冬雪,好冷。

“沈小娘子,你怎么了?”

荆三娘伸手在沈雁回的面前晃了晃,“怎的像是要掉眼泪似的,莫哭。三娘不该说这些的,三娘逗你呢,莫哭莫哭!”

谢婴,你这个大骗子。

她再也不想理他了!

都生儿子了,都生儿子了......

下次谢婴再来,她就在他饭里下巴豆!

沈雁回用手狠狠地抹了一把眼角。

真想把自己好好骂一顿。

她为什么要喜欢谢婴。

他可是探花郎啊,说实在点就是圣上都承认的好皮囊,所以当年定是不知有多少人都在榜下捉婿。她那时还在跟着老师在现代勘察现场,什么大雍,她来都没来。

也不知谢婴有多少红袖添香。

美色误人!美色误人!

竟是一位有了儿子的父亲......她可不好这口。

沈雁回又抹了一把眼角。

她一定要好好挣钱,日后再找个比谢婴还要好看的。

“沈小娘子,莫哭!”

荆三娘从凳子上连忙起身,急得就差没伸手给沈雁回抹眼泪了。

“我同你说沈小娘子,事情不是你想象的那样。实则谢婴,呸,谢怀风,他是我......”

不远处露出一个莲青色的影子,撑着一柄青伞的谢婴从积了雪的青石板上快步走过。

雁雁,怎么哭了?

他心中一颤,扔下青伞。

“雁雁,你......”

“谢,谢婴......”

沈雁回说话上气不接下气,盯着这张慌张的脸就来气,她伸出手,用手指怒指着他。

“谢婴你日后别来我这儿吃了,我不要你来打秋风了,我,我,你,你,谢婴我不给你当仵作了,你去找别人验尸罢,我,我小饭馆也不开在你那儿了,我要搬走,我要搬走!”

谢婴急了。

搀扶沈雁回那个身影,也随着沈雁回的目光转了过来。

谢婴脸一黑。

“母亲,你与她说什么了?”

“怀风我儿,这真不关我的事啊。”

荆三娘擦了擦额角的汗。

“怀风,你快哄哄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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