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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章 聘狸奴 小秘密,软绵绵,脆皮炸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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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章 聘狸奴 小秘密,软绵绵,脆皮炸鸡……

冬日的清晨, 风不大,但冷飕飕的,人们出门还需裹紧身上的夹袄。早起卖汤饼的小贩挑着他热气腾腾的担子从没什么人的巷口走过。

街边的草丛上被覆了一层白霜, 映得未出太阳的寅时稍微有些光亮。

“吱呀”一声, 陈桂芝家的朱门被悄悄打开,从里头探出一个小脑袋。

他左瞧右瞧,确保未在巷子里的人都走光后,才从里头踏出来,随后小心又小心地轻轻关上门。

他身上虽然裹着一条小棉袄,但穿得很随便。上衣袄边的带子系得歪歪扭扭, 下身的棉裤竟是穿反了, 能清晰地瞧见内里的包边线头。脚上的布鞋倒是穿得规整, 只是未穿兜罗袜, 两个脚背都露在外头。

头上戴得兜风帽遮住了他的半张脸。

活脱脱一副“只要我不瞧见人,人就瞧不见我”的掩耳盗铃做派。

这一身打扮,如此瞧来, 他倒是急得很。

竹枝巷离炙猪肉铺子还算有些路程,他一路跑跑跳跳,看起来尤为着急。

倒是很快就到了。

已是寅时三刻。

牛大胆按照寻常的样子,早就已经将猪肉送到了陈家炙猪肉铺子的后院处。那儿放着一只箩筐, 木盆里头是新鲜的猪肉。

这一整盆的猪肉可大了, 叫他怎么也搬不起来, 也拎不动。

炙猪肉铺子的后院背阴,此刻没有了白霜的反光, 着实漆黑一片,一点也看不清晰。

没有办法,他只能用小刀将手伸进箩筐, 摸黑找到那块猪肉,小心翼翼地从上面割下一块。

为了将那块猪肉割得平整,不叫人发现,又为了能更好借力,他右手拿小刀,左手要伸进去按住那块大猪肉。

那这便要考验牛大胆放猪肉的技术了。

若是横放摆平,则是手心去按猪肉,事毕只需洗一把手即可;若是竖着放,为了防止小刀弄上自己的手,他只能用手按住猪肉的中段部分,如此一来,棉袄的衣袖处便容易沾上刚宰的猪肉的污迹。

此刻天未亮,袖口处沾了污迹又怎么会发觉,毕竟窃猪肉之人的注意力全都放在了那块割下来的猪肉身上。

他拿着小刀划拉了半天,可算将那块自己需要的那块给割了下来。

一小块,一点儿也不贪心。

他仔细拿将小刀给收拾好,双手捧着那块猪肉,又蹦蹦跳跳地离开了炙猪肉铺子。

飞奔之中,挂落在草尖之上的白霜映照出他衣袖口的污迹,也映照出他的脸。

陈冬。

“我有些不懂,如何不在昨日的席面上戳穿冬儿呢。”

陈桂芝随着沈雁回与谢婴,不紧不慢地跟在陈冬身后。

三人并没有跟太紧,恐叫陈冬发觉。

“每一个小孩子,都有自己的秘密。”

沈雁回看着那个一蹦一跳的背影,缓缓道,“冬儿既然是背着你做的事,自然是不愿意告诉你。若是你当着他的面强行戳穿他,他难免伤心。”

“雁雁当真是考虑周到。”

陈桂芝对沈雁回的佩服之意又深了几分,“从前我太过专注于与魏勇的夫妻情分,对于冬儿,真是有些疏忽了......雁雁,竟对孩子心中所想这样了如指掌吗?”

雁雁,年十七,还未成亲呢。

“毕竟谁都是从孩童过来的。”

孩童总有一些自己的秘密,不愿意与大人分享。

正如她。

沈雁回儿时,酷爱写日记。

女孩子的什么小心思,与好朋友说,也与日记本说。

那本小小的日记本,承载了她许多的秘密。

秘密就应当是秘密,应该永远被珍藏着。

不能被戳破。

可妈妈偷偷进了她的房间,翻开了她的日记,并在与亲戚过年的聚会上大声朗读出来。

她七岁收集的小野花花瓣,被抖落在桌沿;十岁考差的试卷,她偷偷藏起来。

十四岁,隔壁班那个高挑的男孩子,打篮球的样子很好看。她悄悄买好水,假装在篮球场走过......

他的睫毛很长,会在她走过时嬉闹着要水喝,会对她偷偷眨眼睛。

这些,都是秘密。

可它们却以玩笑的形式被宣之于衆,没有人能察觉到日记主人眼中使劲憋着,欲落的眼泪。

即便是被察觉到了,也只能换来一句——哎呀我就随便念念,我们家乖囡囡不要这么小气嘛。妈妈不会在意这些的,只要囡囡不会因为这些影响成绩。

这与妈妈是否在意有关系吗。

沈雁回再也没有写过日记。

“我们要保护小孩子们的秘密。”

沈雁回的梨涡很浅,白霜将她的眼眸映照得黑亮。

温润如玉,如风抚冬霜。

谢婴替她理了理脖颈处的斗篷。

“别着凉。”

风,亦抚过谢婴从前在汴梁尔虞我诈那片被霜冻住的地方。

明明恰逢冬季,却能听到冰雪消融,一滴一滴落下的声响。

爱意在冰雪消融中,生根发芽。

穿过早起摆摊的小贩熙熙攘攘的人群,再多走两三里,便是一片树林。

这么一段路,陈冬的小脚都被那一点儿风吹得发红,可他像是没感觉到似的,眉眼间全是喜悦。

秋日的树林里多落叶,脚踩在树叶中,发出沙沙的脆响。

“咪咪,我来啦!”

清晨的树林中并没有人,陈冬的叫喊声回荡在树林中,格外明显。

“咪咪......我又给你带吃的来了,快出来呀!”

他很有耐心,再偌大的树林里一遍又一遍叫喊。

“沙沙沙......”

枯树叶中,探出了几个毛茸茸的小脑袋,是几只巴掌大的狸奴,哼唧唧地叫。

“喏,我把肉肉切成小块,这样你们就可以吃了。”

陈冬将那块猪肉放在一旁的一块石头上,小心地用小刀一点一点地将它分割成适合狸奴吃的大小。

“你们的阿娘哪里去了?”

他揉了揉它们一边吃肉,一边动得欢快的小脑袋。

“喵。”

一声不似方才软糯的叫声从枯树叶中传来。

她的毛色为浅黄中又糅杂了均匀的黑色,是一只长得极为漂亮的三花。

这是小狸奴的妈妈。

陈冬是一个夜晚发现这几只狸奴们的。

他的父母亲总是会为一点儿小事争吵不断,他很讨厌听到他们争吵。

每当这时候,陈冬便会独自出门,绕着巷子胡乱徘徊。

巷子的尽头,有叫声传来。那是一只漂亮的狸奴,就是有些瘦。

陈冬撕了一块手中的炙猪肉扔给它。

它却只叼不吃。

陈冬好奇,便跟着这只狸奴,一路跟进了树林,原是它将炙猪肉都留给它的孩子吃。

狸奴尚小,有两只竟还要吵闹着喝奶。

可它都瘦成这样了,哪来的奶水。好不容易叼来的炙猪肉,也不舍得吃,全都丢给孩子吃。

陈冬大手一挥,将手中所有的炙猪肉都厮成小块,丢给了它们。

看着小狸奴一点一点地啃着炙猪肉,那只大的也尚能分到两块。

他开心。

狸奴尚且能这么疼爱它的孩子,可他的阿娘呢......

全将心思放在了阿爹外头的那些人身上,日日猜忌。

自此,陈冬每日都开始喂狸奴。夜里不好总跑出去,便只能白日去喂。

可他如何拿到那些多余的炙猪肉,阿爹最喜欢斤斤计较。

若是阿娘也知晓他拿炙猪肉喂狸奴,定是会不高兴的。

阿爹与阿娘,总是会为卖给食客们的一点点炙猪肉的份量不对,便开始吵架。

早些时候,阿娘的秤是准的,被阿爹骂了几顿后,阿娘的秤也开始不准了。

若是被阿爹知晓,做好的炙猪肉变少,定是又要骂阿娘了。

可大狸奴与小狸奴不吃东西,一定会饿死的。

陈冬想了想,既然拿不了炙猪肉,那便拿未做之前的生肉吧。

只割一小点,应不会被察觉吧。

这一月来,这几只狸奴被陈冬将养的很好。

大狸奴长了肉,小狸奴的肚子也圆滚滚的。陈冬揉它们的肚子时,还会发出咕噜咕噜的声响。

“谢大人,好漂亮的三花猫!”

沈雁回瞧着那大狸奴亲昵用脑袋去蹭陈冬的手,激动地攥了攥谢婴的衣袖。

它的脑袋上是白毛,虽非家养却纯白如雪,打理得很干淨;身上杂以玳瑁的纹路,黑黄相间,错落有致;尾端纯黑,长而蓬松。

“雁雁,喜欢狸奴吗?”

“有人会不喜欢狸奴吗?”

“那便聘一只回家罢。”

陈桂芝惊讶地注视陈冬与那几只狸奴的熟稔模样。

“好啦,我该回去了,明日我再来看你们罢。”

陈冬不舍得碰了碰每一只狸奴的脑袋,收起自己的小刀,飞快地跑了。

“是我太疏忽冬儿了。”

陈桂芝的眼角滚落下泪水,“他竟孤单得跑来与狸奴作伴......就连家里开了炙猪肉铺子,他也不敢明面上多拿,只能摸黑起早,跑来‘窃’。”

她从前太过依赖自己的丈夫。

丈夫说什么便是什么。

“我逼你嫁给我了吗?难道这不是你自己选的?”、“既然说爱我,为什么能不能相信我?”、“难道我没有自己的事吗?你以为我魏勇像你一样,成日都这般闲?”、“如果你爱我,你就该原谅我。”、“你若是要这般想,我也没有办法。”......

这些话像是咒语一样,日日萦绕在她的脑海里。

让她忘记了,自己从前也是个快乐自信的姑娘,而非丈夫的附属品,让她日日将心思放在了丈夫身上。

“陈姨,与狸奴作伴,也不是件坏事......”

沈雁回用胳膊肘了肘谢婴,朝他眨了眨眼睛,“谢大人,您说对不对?”

“知晓你想要。”

十二月初二,黄道吉日。

适合聘狸奴。

院中石桌上摆着的水仙开了。

花瓣轻薄如蝉翼,茎如玉带,蕊如点金。

“我的字,是真丑。”

沈雁回实在用不惯毛笔,就连沾墨汁都沾不明白,多则洇墨,少则看不清写的是什么。

这是她第十次将写好的纸张团了球。

沈雁回趴在石桌上长叹一口气,“谢大人,您帮我写吧。我这字也太丑了,软绵绵她一会儿都不愿意进我家门了。”

她强烈希望哪个大发明家立刻发明签字笔。

软绵绵是沈雁回翻看了不少的书,给狸奴精挑细选选好的名字。

她打听过了,那些聘了狸奴的人家,都给它们用心地取了名字,什么“四时好”、什么“尺素”,实在是雅,大雅!

她将谢婴珍藏的几本书翻了一遍,最终取名——软绵绵。

“神示格,宗祧燕。人民悦,祉福正绵绵。”

沈雁回希望狸奴福祉绵长不觉,又因她的皮毛实在太过柔软。沈雁回一拍脑袋,再加个“软”字。

也是大雅!

“沈小娘子,这‘软绵绵’真是你翻了这么多书找出来的?”

明成在一旁帮沈雁回磨墨,“你取出的名字感觉像呼吸那么简单。”

“难道要我给软绵绵取名来福?”

沈雁回狠狠扫了明成一眼,“鄙人不才,实在取不了这样的大雅之名。”

“来福怎么了?嗯?来福招你惹你了,你竟这样说来福!怎么了!来福有福气!”

明成气得将墨块往身边一丢,不磨了!

“是是是......”

沈雁回又拿了一张纸,“有福气得让它以为自己是只鸽子,而非鸢鸟。”

她原本以为是什么特色品种的鸽子,又被明成喂成了肥鸡。后来她有时无趣,站在明成身旁仔细地瞧了瞧这几只“鸽子”。

首昂扬,喙尖锐,目光锐利。尾羽褐色且修长,爪尖锐。

谁家的鸽子长这样!

“当鸽子怎么了?当鸽子怎么了!咱家来福,来财,来旺......就乐意当鸽子,当鸽子有福气,当鸽子不用整天去狩猎挨饿!”

明成在一旁上蹿下跳反驳,“大人,您看看沈小娘子,她说来福的坏话......”

“来福,也确实该适当减减肥了。它站在本官肩上,如千斤坠顶。”

“......”

呵呵,善变的谢大人。

从前在汴梁时,还总夸来福有福气,眼下来了青云县,就千斤坠顶了?

“谢大人,您过来帮我写罢。这纸张买来贵,也太浪费了。”

沈雁回欲再下笔,想了想纸的价钱,咬了咬牙,不动了。

“你聘狸奴,如何我能帮你写,这岂不是不够诚意......我教你。”

桌上的水仙之香不足以掩盖壶柑的香气。

“你这般握笔,自然是写不好。”

谢婴的轻抬起沈雁回的右手,“你且用中指与食指轻轻夹住笔杆,再用拇指按压,小指轻撑。”

他的指节修长,轻轻地调整着沈雁回的握笔姿势,似能洞察她的内心。

温热的呼吸萦绕她的耳边,那一处小茧又再次磨过她的手背。

痒。

待一整张聘狸奴的契书写好,沈雁回整个人都熟透了。

“雁雁,凤姐儿点好香香了!雁雁什么时候......”

沈锦书用一只手捂住自己的双眼,却透过指尖的缝隙悄悄往外瞧。

“什么时候拜西王母娘娘呀......”

她嬉笑地说出了这几个字。

“就,就眼下吧!”

沈雁回从谢婴的怀里慢慢挪了出来。

陈莲与沈丽娘备好了香台,放了些糕点果子与冬梨。

沈雁回接过沈锦书点好的细香,朝着西方败了又拜,而后将烟雾袅袅的细香插入香台上的香炉之中。

这便是已经拜过西王母娘娘了。

“雁雁,聘礼我帮你拿,好不好?”

“好......好的。”

沈雁回飞速地收起写好的聘书,一路飞奔在谢婴的前头。

谢婴在她身后晃了晃手上的聘礼。

聘礼吗?

是个好东西。

作为今日的奔跑健将沈雁回,她从桃枝巷飞奔到竹枝巷,只用了一刻。

就是谢婴这什么速度,也跑这么快!

好在脸上的红晕已经被气喘吁吁与汗水替代,她大可以哈哈几声,说两句“可把我累坏了,哎唷,把我脸都跑红了,有些热呢。”

此乃此地无银三百两之典范。

谢婴就这样看着沈雁回做戏。

笑。

陈桂芝已经替陈冬将那几只狸奴给聘回了家。只是沈雁回见着狸奴,实在是走不动道,便与陈桂芝与陈冬商量着,从他们家聘一只回去。

“好啊!雁雁姐姐一定会对咪咪很好的!”

陈冬咧着嘴,将小手拍着啪啪作响,“凤姐儿说雁雁姐姐好,阿娘说雁雁姐姐好,那咪咪一定也会觉得雁雁姐姐好!”

阿娘同意他养狸奴那日,是陈冬记事起,最快活的一日。

阿娘说,这都归功于雁雁姐姐。

在陈冬的眼中,雁雁姐姐就像天上的仙女一样,那么好看与善良。

“这是雁雁给软绵绵准备的聘礼。”

谢婴在将手中的一竹篮聘礼全都递给了陈桂芝。

那竹篮中放置了仔细包好,并贴了红纸的盐、糖,几罐茶叶与一些蜜煎果子。

“那就劳烦圆圆将软绵绵给我聘回去啦......您尽管放心,我日后一定会对软绵绵好的!”

沈雁回将一大串小鱼干挂到三花的脖子中。

圆圆,是陈冬给三花取的名字。

这一大串小鱼干是沈锦书亲手所捞小黄鱼,并经过她认真地晒制,再由沈丽娘将它们串成一串。

圆圆使劲嗅了嗅这一串小鱼干,满意地将自家女儿“嫁”了出去。

软绵绵也被两根小鱼干诱惑进了谢婴提着的木桶中,其中放筷子一根,其上再用布覆盖。

“小心这些,不要去踩坑坑洼洼的地方,吓到软绵绵。”

沈雁回满心欢喜地走在谢婴一旁小心提点。

“雁雁交代给我做的事,我不会做不好。”

明成在二人身后环抱着双臂,那么他在这场聘狸奴的场景中,扮演了个什么角色。

想回汴梁了。

待二人将软绵绵接回了家,沈雁回又欢欢喜喜地抱着软绵绵拜了灶王爷。

沈锦书则是在院中的一角插了根筷子,告诫软绵绵日后要在这儿如厕哦。

软绵绵似懂非懂地点了点,蹭了蹭沈锦书的脑袋。

眼下沈家的院子里除了兔子与鸡,又添狸奴软绵绵一位。

“谢大人,要留下来用饭吗?”

“嗯?”

谢婴眉头一挑。

“好吧。”

沈雁回抓了一只鸡,“多谢今日谢大人教我写契书,帮我接软绵绵回家......请谢大人请下来用饭。”

“好。”

明成自然是先一步踏进沈家的院中。留在青云县也挺好的,自从学了谢大人这般厚脸皮,能吃到很多好吃的吃食。

不想回汴梁了。

“这鸡好好吃!”

明成大口地啃着一块鸡肉,“不愧是从铜锣县带来的鸡,回头谢大人去铜锣县,也带小的去吧,小的也想吃黄金鸡!”

“不去。”

“为什么!”

“那里有黄鼠狼。”

“小的不怕!”

“此黄鼠狼,非彼黄鼠狼。”

谢婴驱散开脑海中那个嚎啕大哭,实则恨不得立刻当场给沈雁回下聘的身影。

他不可能再有机会。

“高手明叔叔,这不是黄金鸡,这是雁雁做的脆皮炸鸡。”

沈锦书的腮帮子塞满了鸡腿肉,“是雁雁裹了鸡卵与白面面做的,还用羊奶腌了哦。是不是很好吃呀,高手明叔叔。”

“好吃!”

外皮酥脆,色泽金黄且诱人,咬一口“咔嚓”作响。

内里鲜嫩多汁,那汁水会顺着嫩鸡肉悄然滑落,油香芬芳。

好鸡!

“那日后雁雁炸了,凤姐儿带给高手明叔叔吃。”

“凤姐儿,明叔叔平日里果然没有白疼你。”

明成老泪纵横,伸手便要去抱沈锦书。

这个世界上还是有人关爱他这个孤独老人家的。

“咦......高手明叔叔的手上有很多油,不准抱!”

“......”

自然不止有脆皮炸鸡,沈雁回还炒了脆藕肉丝,爆炒西京笋,更用干桂花与咸白梅混着蜂糖,冲泡了酸甜可口的冬日饮品,解腻生津。

谢婴觉得。

要不去赁居瞧瞧桃枝巷有没有空房对外租售,他搬来桃枝巷算了。

“雁雁在家吗?”

“咚咚咚。”

院门被敲响。

是牛大胆。

“哎唷,谢大人您也在呢,小人给谢大人请安。”

“牛叔,您这是?”

沈雁回瞧了一眼牛大胆怀中所抱。

“嗨,这不多谢雁雁与谢大人还我一个清白嘛,证实我的猪肉铺子并没有缺斤少两,我心里头感激。你说我一个卖猪肉的,也不知道送些什么。猪肉吧,我日日都送......你说我灵机一动,我送头小猪仔吧!”

牛大胆怀中抱着的,正是一头正在哼唧的小猪仔。

小猪仔粉粉嫩嫩的,一脸憨像。

明成忽然有一种不好的预感。

“嗨! 谢大人您也有的......”

“小人吶!一早给您送衙门去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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