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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贪银子 东山枇杷,兰花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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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贪银子 东山枇杷,兰花豆

四月里, 河畔的绿柳浓密,不长新叶,开始飘柳絮。

桃杏两树的花瓣渐渐开始凋谢, 长出不少青色的小果实。

柳絮飞, 花瓣落。

“阿嚏!”

这是牛大志坐在如意小馆门口,打的不知第几个喷嚏。

“牛捕头,这是雁雁姐姐炖得枇杷水,你先用热气熏熏鼻子,再喝,会好受些。”

阿福乖巧地给牛大志端来了一碗鲜枇杷与枣子一块炖的糖水, 正往外冒着丝丝热气。

“谢, 谢阿......阿嚏!阿福, 且离我远些!”

谁不爱春日。

百花齐放, 处处好风光。

唯有牛大志,闻到花粉的味道,就止不住的难受。如今柳絮纷飞, 更是像添一把灶台火。

这亦是没有办法,谁叫从前青云县筹备县衙搭建时,在周围种满了鲜花绿柳,美其名曰这是文人雅客们都爱的。历任县太爷都是有才华的读书人, 定是也爱。

实在是苦了牛大志这十多年。

“且等等!且等等!沈小娘子, 沈小娘子你要做什么!”

牛大志一碗糖水下肚, 才好受些,就见沈雁回拿着挎包朝他缓缓走来。

牛大志如何不知道她挎包里的东西为何物。那粗细长短各不一的针, 比他家隔壁那绣娘手里头的种类还要丰富。

这样的针,在他看来,沈雁回只用来验尸。

“牛捕头, 长痛不如短痛......让我来给你扎两针。”

沈雁回轻轻将布包往牛大志面前一排,密密麻麻的针不计其数。她轻车熟路地捏起几根细针,“虽不能让你这症状痊愈,但稍作缓解,还是不错的。”

几根细针在暖阳的照射下,更加亮闪闪。

“这,这不用了吧......阿嚏!”

牛大志一脸苦涩,一着急,脸红脖子粗,鼻子更痒了。不知人是否自古都对尖锐之物有一种天生的恐惧,让牛大志站在身前厮杀,他倒是不会那么害怕,可这短短几根小针,试想它们扎在身上那种痛痒感,真叫他有些股栗。

他今日打喷嚏无数,再这样下去,伤身伤肺,头亦会昏沉沉。

这样的状况,别说沈雁回,旁人看了都替他担忧。

“明成,抓住他!”

“得嘞,沈小娘子!”

“不要啊......啊!”

牛大志一直不是很能明白,为何明成此人瞧着比他不知瘦了多少,力气却能这样大。初见他时,还真以为他是谢大人身边端茶送水的书童。

直到他们在县衙内比摔跤,常年稳居第一的他,轻飘飘被明成摔了个狗啃泥。

譬如眼下,他正被明成双手钳制住,被迫接受沈雁回的针灸。

其状悲切,惨叫连连,整条街道都能听见,甚至还在县衙内办公的谢婴,都有所耳闻。

“成了!”

沈雁回收回了牛大志身上迎香、印堂等穴位的针,笑眯眯地瞧他,“牛捕头如今可觉得好些了?”

待牛大志睁开眼睛,果然觉得鼻中通畅不少,那种见到柳絮就忍不住打喷嚏的痒意也减少了。

“是感觉还不错。”

牛大志使劲嗅了嗅,感受春日的新鲜味道。

“只是暂时的。你这是长年累月的老症状了,还需定期扎针与喝药,听他们说,你总是嫌药苦,不好好喝药......若是不好好治,老了可遭罪,一个喷嚏将自己喷没的大有人在。”

沈雁回偏了偏头,似是迎客人般,“眼下可以进来做了吧,坐在外头,不知晓的还以为我对牛捕头你有偏见呢。”

牛大志知晓自己打喷嚏,来如意小馆这儿讨口水喝,都不好意思踏进门,恐叫人没了食欲。

故一来就搬了个小竹椅,跟门神似的杵在如意小馆的门口。

“真有一个喷嚏能把自己送走的?”

牛大志半信半疑,进了如意小馆,洗了一把手后,便开始吃桌上的一大篮枇杷。

“嚯,真甜吶!”

怪不得方才煮出的糖水这般好喝。

金丸似的枇杷披着一层鲜亮的外衣,藏在翠绿的枇杷叶中,掰下果杆子轻轻撕开表皮,便露出橙色已经熟透了的果肉。

塞一颗进嘴中咀嚼,肉多核小,柔软多汁,口感细腻,甜中裹挟着一丝微酸,叫人忍不住再去剥上一只。

“自然是有。”

沈雁回亦吃枇杷,笑道,“待老了,身上骨头与糖薄脆那般脆弱,这一个喷嚏下去,说不定胸前的肋骨都给崩断了。”

小病拖着不治,久了便成大病。

她像是哄小孩似的,先哄哄牛大志,也不知他会不会上当。

牛大志自然是对沈雁回的医术深信不疑的,这大半年他可都看着呢。

他最喜欢买街口哪家糖薄脆,用来当朝食了。

酥脆的糖薄脆,一口下去,直掉渣。有一次抓那小窃贼,他将刚买的糖薄脆塞在胸前,等抓完贼后再拿出来吃。不过一盏茶的功夫,那糖薄脆俨然就碎成几瓣,酥成渣了。

他已是三十多岁,若再过十多年,他吃糖薄脆时,一个喷嚏,胸前的肋骨与糖薄脆一块儿断了......

牛大志不愿再想,悲壮地怒吃了好几个枇杷,生出要好好治病的决心。

长痛不如短痛。

“今日的枇杷真是甜。”

食客剥了几颗来吃,大为夸赞,“我家树上的枇杷还带着青色,我家囡囡这两日爬上去摘了几颗硬要我吃,那酸的我舌头都打结......还有这兰花豆,酥酥脆脆,太适合吃酒了。沈小娘子,一会儿与我装些,我带回家吃。”

“有很多呢,但钱大哥吃完我给您装。”

枇杷滋味甜美,兰花豆亦不差。

四月的蚕豆最为嫩,可与腊肉同蒸,可与春笋咸菜同炒,去掉豆荚,都能品出它的软糯清甜。

而兰花豆是用剪子在蚕豆的豆荚上剪个口子,放进油锅里烹炸,那口感可就完全不用了。

炸过的蚕豆陡然间变得酥脆可口,咬下一口“咔嚓”作响。讲究些,便是剥掉豆荚,只尝里头的豆,不讲究些,便是将豆荚与豆一同嚼了,亦是喷香。

炸蚕豆这名字可不好听,它的别名是兰花豆。

“这可不少青云县的枇杷,在我朋友专门从姑苏摘给我的太湖洞庭东山枇杷,好吃吧。”

荆三娘坐在一旁的圆桌前吃酒,咽了一只枇杷,又嚼了几颗兰花豆,“待届时我儿婚宴,我再叫我朋友运来仙居的东魁杨梅,届时大家都来捧场!”

“老夫人说笑了。谢大人的婚宴,我们哪有资格参加嘛。”

那食客吃着枇杷口舌生津,笑着捧场,“今日能吃到这什么东山枇杷,已是福气咯。”

“莫叫我老夫人,我也不老嘛。”

荆三娘捋了捋头发,吃了一口酒,颇为感慨,“我们虽为谢家,但那些瞧不起人的亲戚,早就在我夫君去了那几年与我们断了。当年我儿中了探花,那些我连名字都叫不上的亲戚,忽然如蚂蚁似的一窝一窝地登门造访,我光举着扫把赶人,就赶了半个月......如今我儿初来乍到,也不认识什么人。我们家就只剩下我儿与我了,哪还有亲戚。但我儿的婚宴,定是要热热闹闹的,你们都来,且都来啊!”

她说到这儿,喉头忽然涌出一股酸涩,又吃了几口酒。

一晃多年,有种恍然隔世的感觉。

“母亲哪是用扫把赶的人。”

谢婴不知何时已经来了如意小馆,他将手巾递给她,轻声一笑,“谁见了你的剑不逃。”

荆三娘本是漠北人,不知与谢婴的父亲发生了什么故事,愿意离开自由辽阔的漠北,嫁入了谢家。

漠北的姑娘,刀剑都使得,弓箭也拉得。

那帮子亲戚虚情假意寻上来时,要不是明成拉着,荆三娘说不定能将人的头颅给砍下来。

他们孤儿寡母时不曾接济过一个铜板,金榜题名时却要叫谢婴帮自己的儿子谋个差事,或是塞女儿过来给谢婴当姨娘妾室。

统统狗屁!

“母亲说的不错,本官办流水席......届时青云县的百姓若是得空,都可来吃筵席。”

谢婴非常自觉地坐到吧台旁,给自己倒了茶。

“啊?”

“啊啥啊啊,大人英明!”

“天底下竟有这般美事......我哎唷我那日要做工啊,我,我不做工了!”

“什么做工,吃大人的婚宴,怕是一辈子就这么一次,我便是在话本子上都没有见过的,我一定要去!”

这逢年过节,去邻县走亲戚,不得好好吹上一顿?

这还能老了讲给孙子孙女的,想当年,你爷爷奶奶我,是吃过那位大人的婚宴的。

沈雁回给谢婴添了一碗蚕豆饭,又配了一碟子清炖排骨与炒蒌蒿。

“谢大人,您到底贪了多少银子?真是好大的阵仗与手笔啊。”

“银子不多,养得起雁雁便好......本官在汴梁为官两年,兢兢业业,说本官什么的都有。说谢婴此人,杀人放火,无恶不作的不计其数,就是没有人说谢婴贪财吶。”

谢婴抬眸,露出一抹清浅的笑,佯装叹气,“只是这谣言,日后偏偏要从本官娘子口中传出去了。”

“我去看看厨房的酿肉炖好了没有。”

不要脸。

谢婴不要脸。

贬官,真是人生一件美好的事。

谢婴嚼着米饭,吃了一口喜欢的人做的菜,心底偷乐。

感谢贬官。

“咱们这儿,是不是招厨子啊。”

喧嚣热闹的如意小馆门廊处,来了位捏着招聘告示,风尘仆仆的人。

“李虫?”

牛大志一口兰花豆险些进了气道,瞪着眼睛。

“你这没良心的小鬼,还知晓回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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